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做好调查研究,了解中医药卫生专业人才的现状,提出行业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的建议,发布行业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信息;
二 、负责对行业类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三 、组织开展各行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及产品科技的研究和学术交流,评选、奖励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和论文,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接受上级主管的委托,对中医药卫生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参与对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
五、举办培训班和研讨班,提高中医药卫生行业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六、根据需要为中医药卫生行业各类人员培训提供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服务,组织参加国外考察和交流活动。
七,为培训学员建立国家级中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家级中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专业人才库。
八、编辑出版会刊、交流信息的简报、资料。
九、承担上级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利于中医药卫生人才教育培训发展的各项工作。